关于调整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2008-6-23 15:00:15

按照中国教育部、财政部文件规定,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活费标准调整为:

本科生/汉语进修生:人民币1400/

硕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人民币1700/

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人民币2000/

以上标准自200811日起执行。

在我校就读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1-6月生活费增发部分(每月600元)将于20086月底或7月初发至学生的工商银行存折中,同时发放7月、8月、9月三个月的生活费。

请各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及时查询存折到账情况。

在校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其他费用标准不变。

特此通知。

国际学院         

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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