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于2016年4月20日至24日将《评审表》填写完成,提交至国际学院留学生事务办公室206房间(研究生)、208房间(本科生)及204房间(MASTA)。无故不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者,下学期起将被取消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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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国际学院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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