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2021年修订)

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是为优秀自费留学生设立,旨在鼓励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术突出、积极参加各类科研实践、社会公益、文化体育等活动的外国留学生。奖励对象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含新生和在校生。


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奖励等级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奖励等级分为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两个等级。其中:

全额奖学金:含学费、住宿费、保险费和生活费(参照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标准);

部分奖学金:全部或部分学费(减免20%、50%、80%或100%学费)、全部或部分住宿费、全部或部分生活费。


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新生申请者须符合北航留学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且未获得其他奖学金资助。

(一)新生(本科生)申请条件

本科生新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

1.高中期间品学兼优,毕业成绩优秀;

2.入学考试成绩名列前茅;

3.招生面试表现突出;

4.具有文艺、体育、艺术等方面特长。

(二)新生(研究生)申请条件

研究生新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

1.国内外知名大学毕业,学习成绩优秀;

2.在所工作和学习的领域有突出成绩或有较大发展潜力;

3.攻读上一学位期间有高质量论文发表。

在校生申请者须为在校学习满一学年的自费外国留学生,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纪、校规。

(三)在校生(本科生)申请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学年度学习成绩优异;

2.积极参加各类科研实践、社会公益活动以及文化实践活动;

3.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开展的各类文体活动。

(四)在校生(研究生)申请条件

研究生在校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

1.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通过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学习成绩优异,低年级研究生一般平均分应在85分以上;高年级研究生应在科学研究中取得良好进展和成果。

2.积极参加各类科研实践、社会公益活动以及文化实践活动;

3.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开展的各类文体活动。

(五)有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1.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学校校纪、校规受到刑事拘留、治安处罚或行政处分者;

2.一学期无故缺勤三次或严重违反课堂纪律者 ;

3.在校研究生上一学年度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位必修课程不及格者;

4.在校本科生上一学年度有三门以上(含三门)课程未通过者;

5.奖学金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


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申请方式与申请时间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奖励期限为一年,申请者按学年度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向北航国际学院奖学金办公室提交由学生本人填写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新生申请者需同时提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要求的申请材料;在校生(本科生)申请者需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以及院系或班主任推荐信;在校生(研究生)申请者需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以及各类论文发表证明、获奖证书、院系或导师推荐信。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新生申请截至日期为5月31日;在校生申请时间为每年5月5日至5月15日期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4.经过评审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在北航国际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一周。


附件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本科生新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