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办理程序

  

依照中国法律,来华外国留学生应当持有学习类别的普通签证(X1X2签证)或居留许可入境并在华学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学院留学生事务办公室是负责北航留学生签证/居留许可事务的部门。如果你有任何关于护照和签证的问题,请直接咨询国际学院留学生事务办公室老师。

首次申请居留许可

持学习类X1签证的外国留学生应于入境起30天内申请办理居留许可,否则为非法居留,责任自负,罚款自理。申请居留许可所需文件为:

l 本人有效护照

l 一张2寸(护照规格)的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白色)

l 《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

l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JW202表)

l 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开具的《健康合格证》

l 国际学院留学生事务办公室开具的《留学生签证手续办理通知单》

l 申请居留期限内的学费发票

未满18岁的申请者,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l 京籍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非京籍监护人另需提供在京暂住证全套复印件/在华就业外籍监护人护照及签证页(复印件)

l 出生证明(中文或英文)(复印件)

l 父母亲护照首页(复印件)

留学生持以上文件到商联国际签证服务处(国际学院404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缴纳签证费,领取回执并按照回执上指定的时间取回护照。

取得居留许可后24小时内,留学生本人须持护照到留学生公寓、旅馆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重新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

持有居留许可的在校留学生,在居留期限之内,出境(含前往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后凭该证件即可再入境,无需另外办理签证。

申请居留许可延期

持居留许可的在校留学生如因继续学习而申请延长居留期限,应在居留期满前至少30申请办理居留许可延期。所需文件为:

l 本人有效护照

l 一张2寸(护照规格)的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白色)

l 《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

l 国际学院留学生事务办公室开具的《留学生签证手续办理通知单》

l 申请居留期限内的学费发票

留学生持以上文件到商联国际签证服务处(国际学院404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缴纳签证费,领取回执并按照回执上指定的时间取回护照。

居留许可延期后24小时内,外国留学生本人须持护照到旅馆、公寓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重新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

申请签证延期

持学习类X2签证的在校留学生如因继续学习而延长签证停留期限或申请增加入境次数,应在签证停留期满前至少15日申请办理。所需文件为:

l 本人有效护照

l 一张2寸(护照规格)的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白色)

l 《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

l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JW202表)

l 国际学院留学生事务办公室开具的《留学生签证手续办理通知单》

l 申请居留期限内的学费发票

留学生持以上文件到商联国际签证服务处(国际学院404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缴纳签证费,领取回执并按照回执上指定的时间取回护照。

签证延期后24小时内,外国留学生本人须持护照到旅馆、公寓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重新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

注意: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签证延期仅限于本次停留有效,不影响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且延长期限累计不超过原签证停留期限。

学生家属申请居留证件/签证延期

留学生的外籍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及未满18周岁外国留学生父母来华探亲或陪读时,应当申请并持私人事务类签证(S1字签证或S2字签证)入境。

S1签证的外国留学生家属应于入境起30天内申请办理居留许可,持S2签证的外国留学生家属如因继续陪读而申请延长签证停留期限,应在签证停留期满前至少15日申请办理。所需文件为:

l 学生家属本人有效普通护照

l 学生有效普通护照的照片页、居留许可页、入境章页的复印件

l 学生家属本人一张2寸(护照规格)的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白色)

l 家属本人《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

l  婚姻证明(外籍配偶需提供)或亲属关系证明(外籍子女需提供)复印件(注意: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如认证原件为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须提供经使馆或翻译公司翻译并盖章的翻译件)

留学生持以上文件到商联国际签证服务处(国际学院404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缴纳签证费,领取回执并按照回执上指定的时间取回护照。

签证延期后24小时内,外国留学生本人须持护照到旅馆、公寓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重新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

护照丢失补办

留学生在发现护照丢失后,应当按照如下步骤办理相关手续:

1、立即前往丢失地所在公安分局或派出所进行报案,取得护照报失证明。

2、留学生凭《护照丢失证明》到所在国驻华大使馆申请新护照。

3、取得新护照24小时内,携带新护照及《护照丢失证明》重新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并于10日内到国际学院留学生事务办公室办理新的签证或停留居留证件

4、新的签证或停留居留证件办理后24小时内,留学生本人持护照到留学生公寓、旅店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更新《临时住宿登记表》。

留学生在中国境内补办护照而未在10日内办理新的居留许可的,构成非法居留。

护照换发

留学生因护照到期等原因在中国境内换发护照的,应当在所持居留许可到期前两个月申请换发。护照换发后,应当于10日内办理居留许可变更。

留学生因护照到期等原因在本国换发护照的,如果持有新护照并使用旧护照上的有效居留许可入境,应当于10日内办理居留许可变更

所需文件为:

l 本人带有有效居留许可的旧护照和新换发的护照

l 一张2寸(护照规格)的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白色)

l 按照新护照信息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

l 国际学院留学生事务办公室开具的《留学生签证手续办理通知单》

l 申请居留期限内的学费发票

居留许可变更后24小时内,留学生本人须持护照到留学生公寓、旅馆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重新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

留学生在中国境内换发护照而未在10日内办理新的居留许可的,构成非法居留。

更换居住地址

如果你搬进新的住址,首先要办理的是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其次,你还需要在10日内,带着新的《临时住宿登记表》到国际学院留学生事务办公室申请对签证上的住宿地址进行变更。

其它注意事项

l 留学生在华办理签证和居留许可有效期不得超过学习期限。

l 留学生进入我校就读时,持有在中国境内其他学校办理的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的,须持有上述学校开具的结束学习证明或者转学证明。

l 留学生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延期时,须先交纳保险费和学费,按照保险费和学费交纳的期限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延期。

l 留学生结束学习后,应当于签证或居留许可到期前离境,否则即构成非法居留。

l 新生入学时,如持有的签证或居留许可已到期或者临近到期,学校不接受其报到注册,须自行去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受处罚。

l 签证政策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可能会发生变化,学校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的正式通知为准,执行各项签证政策。

l 提示:如果你有任何关于护照和签证的问题,请直接咨询国际学院留学生事务办公室老师。同时,我们也建议你及时将最新的联系方式留给国际学院,以便将各种重要信息及时传达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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