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留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经核查,如下学生在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未能达到学分要求,现向如下同学提出学籍警告通知。 学号: 75250505,75250513,75250201,75250810 73085101,72071102,75211101,74024101 72032102,74051101,72051101,7417310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6年秋季入学和2017年春季入学的留学生,请于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1日,携带一寸照片,到国际学院213办公室办理学生证。 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国际学院 2017年4月18日
出发时间:4月21日(周五)早6:00 出发地点:一号留学生公寓门前 参加此次参观活动的各位同学请注意,请随身携带护照,准时到达出发地点,过时不候。 国际学院 2017年4月17日
按照管理规定,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务必在每月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5月到9月注册时间如下: 5月注册时间:5月2日-5月5日 6月注册时间:6月5日-6月7日 7月注册时间: 6月28日-6月30日 8月不需要注册 9月注册时间: 9月18日-9月20日 注册地点:国际学院213办公室。 国际学院 2017年4月13日
北航HSK考试中心从2017年4月起迁至国际学院。届时所有报名及考试事务都由国际学院汉语培训中心负责。 有报名意向的同学可以登录http://www.chinesetest.cn在网上报名及缴费。 注册 -> 登陆 -> 填写信息、上传照片 -> 缴费 -> 完成报名 报名过程中如果有问题,可以到国际学院汉语培训中心咨询。 咨询地点:国际学院212或308房间 电话:82317686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经国务院授权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我部牵头制订了《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并已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进我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促进高等学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高等学校,系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本规定所称外国留学生是指持外国护照在我国高等学校注册接受学历教育
尚未提交2017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报告的CSC学生,请尽快于2017年4月14日前提交至如下指定办公室。 研究生:国际学院215办公室 本科生:国际学院204办公室 MASTA及DOCSTA项目学生:国际学院503办公室 按照CSC奖学金条例,未按规定参加年度评审的学生,一律取消奖学金。 请同学们互相转告。 国际学院 2017年4月11日
国际学院计划于2017年4月21日至24日组织中国政府奖学金生赴西安市参观。应届毕业生优先报名。以往参加过同样活动的外国留学生不允许报名。 国际学院将提供交通、食宿及景点门票费用的补助。 咨询及报名地点:国际学院215房间 报名日期:2017年4月10日至13日 (9:30-11:30, 15:30-17: 00) 名额有限(总数量:40),报满即止。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护照。 国际学院 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