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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校际交换生/进修生学习须知。
点击下载下列专业进修生教学表格: 表1.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留学进修生学习计划 表5.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留学进修生项目实践课程考核表
一、报到与注册 专业进修生(含校际交换学生)(以下简称进修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日期到校报到注册交费,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国际学院留学生事务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逾期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拒因素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学习资格。 二、请假与退学 1、进修生学习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学习需向国际学院留学生事务办公室申请办理退学手续,校际交换学生需提供派出院校同意函。 2、进修生有下列
1.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研究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达到毕业规定要求,颁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授予相应的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成绩不合格者,提供学习证明。 2.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和汉语言进修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3.凡中途退学者,提供学习证明,注明学习专业及年限。
留学生应于离校前两周到留学生事务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办理离校手续前应结清各项费用,归还所借图书及计算机等学校的设备。 交还离校手续单5个工作日后,领取成绩单、学习证明、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
1.新生应按规定时间来学校报到,逾期到校者,应提前书面向留学生事务办公室说明原因。开学后7天内不报到且未说明原因者,取消入学资格。 2.留学生报到时,应交验入学通知书、护照、JW201/202表和体检表,交纳两寸照片4张,登记个人信息,交纳学费和保险费,办理公寓住宿手续。 3.入校报到时应交纳的各项费用,以人民币支付,一次付清。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交纳,应说明原因,经学校同意可暂缓支付,但需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