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航党政办字〔2005〕32号文件《关于外国本、专科留学生管理和培养工作的规定》以及北航留字(2009)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留学生接收与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留学本科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到与注册 留学本科生(含中文授课和英文授课,以下简称留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日期到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国际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因素外,均视为自动放弃
留学生应于离校前两周到留学生事务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办理离校手续前应结清各项费用,归还所借图书及计算机等学校的设备。 交还离校手续单5个工作日后,领取成绩单、学习证明、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
1.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研究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达到毕业规定要求,颁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授予相应的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成绩不合格者,提供学习证明。 2.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和汉语言进修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3.凡中途退学者,提供学习证明,注明学习专业及年限。
1.新生应按规定时间来学校报到,逾期到校者,应提前书面向留学生事务办公室说明原因。开学后7天内不报到且未说明原因者,取消入学资格。 2.留学生报到时,应交验入学通知书、护照、JW201/202表和体检表,交纳两寸照片4张,登记个人信息,交纳学费和保险费,办理公寓住宿手续。 3.入校报到时应交纳的各项费用,以人民币支付,一次付清。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交纳,应说明原因,经学校同意可暂缓支付,但需交纳
保险服务卡 每位参保学生有一张服务卡,护照号和服务卡号是投保后享受服务的两个辨识条件。 留学保险网 查询保险责任、保险有效期及理赔信息,请访问“留学保险网”:http://www.lxbx.net/。 保险服务电话 24小时保险服务热线:400-810-5119转1,有任何问题,可随时咨询,取得正确的就医、理赔指导;凡是未经电话报案,或者未按照要求规范程序执行的,将无法获得赔付。 网络医院 保险
加入该保险的留学生,在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或因病需住院治疗时,在就诊前请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电话400-810-5119再按1键,提供投保时的护照号及服务卡号,经服务公司确认需要住院的,会协助被保险人到就近的网络医院(或按照被保险人要求的网络医院)进行住院救治并垫付相关合理的住院费用。
请访问“留学保险网”,查看理赔指南:http://www.lxbx.net/。
在北航学习期间,每位留学生必须要购买医疗保险,用于支付可能出现的意外伤害的费用以及大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并且可以提供在紧急情况下的医疗救助。没有医疗保险的学生将被拒绝注册。 教育部推荐的医疗保险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来华人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 学生应按学习期限,一次性购买保险。 留学生费保险范围外发生的医疗费,一律自理(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按有关规定执行)。